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精品文档 > 高等教育 >

经济法体系不同于立法体系(6)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7-27
导读: 市场失灵时显得软弱无力,这时便需要有一种新的法律形式,有一只“看得见的手”来弥补这些缺陷。运用国家权力干预经济,这种新的法律形式便是经济法。但是,经济法要运用国家权力调节经济,运用国家物质力量干预社

市场失灵时显得软弱无力,这时便需要有一种新的法律形式,有一只“看得见的手”来弥补这些缺陷。运用国家权力干预经济,这种新的法律形式便是经济法。但是,经济法要运用国家权力调节经济,运用国家物质力量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又与另一种运用国家权力的传统法律形式一一行政法相联系,产生了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问题。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同样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相互补充的两个法律部门,经济法是运用国家权力完成行政法所不能

完成的国家调控经济职能的法律部门,它们的关系可表述为:

首先,经济法产生于20世纪政府职能的巨大变化时期,在民法盛行时代,“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不乱不理”是政府的行为准则,政府是典型的“守夜警察”。然而,从20世纪初开始,随着生产力水平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政府的形象发生了巨大变化,“警察国”变成了“行政国”,此时出现了现代国家职能的特点:(1)国家对社会的事后监控变为了事先和事中的监控;(2)管理机关的数量巨增;(3)政府干预社

经济法体系不同于立法体系(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dang/60730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