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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开幕式上的讲话:民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5-17
导读: 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推进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为民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介绍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07年3月) 我主要向大家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为什么要开展这项工作以及它的意义,二是目前这项工作的

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推进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为民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介绍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07年3月)

我主要向大家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为什么要开展这项工作以及它的意义,二是目前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三是下一步需要做的主要工作。

一、为什么要开展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它是指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作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对鉴定合格者发给职业资格证书。

开展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把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新世纪新阶

段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2005年11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对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加快培养技能型人才做出了部署。2006年4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6 15号)后,全国更加重视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作为人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认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列入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9月,黄菊同志在接见获得表彰的第八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个人和单位代表时,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为高技能人才的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要求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把培养和使用好高技能人才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二是民政工作的不断发展迫切需要建立一支高技能的人才队伍。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时期,我们不仅需要有一支创新型的科学家队伍,也需要有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来保证。技能人才是产业大军的优秀

代表,是工人队伍中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十一五”期间,我国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持续增长,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做好高技能工作的两项重要目标:一是到“十一五”期末,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二是力争到2020年,使我国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格局。中组部等部门联合进行的全国技能人才抽样调查表明,到“十一五”末,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将达到1.1亿人,比“十五”期末净增2300万人。其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将达到2750万人,比“十五”期末净增近900万人,年均净增180万人,特别是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期末增量要达到190万。

相对于国际同行业或国内其他行业,民政部门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基础差、起步晚,人才缺口大。由于过去未建立起以培养技能人才为主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属于空白,技能人才严重匮乏。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民政提高“为民”的服务水平。民政队伍中一半

以上的人工作在一线,直接为群众提供服务,他们的技能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民政形象,决定着民政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到行业的竞争力和事业的生命力。因此,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一线从业者的素质和能力,提升民政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国家高技能人才发展的上述目标,民政技能人才面临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所以在民政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民政行业从业者主动适应社会、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当前民政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民政职业鉴定工作的进展情况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人才强国战略,切实加强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行业从业者的素质和能力,我部从2004年开始着手准备开展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同年9月,劳动保障部同意我部开展民政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批准成立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印发了《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劳动保障部首次批准开展民政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的共有8个工种,涉及假肢、殡葬领域。为做好这项工作,2005

年7月成立了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建立了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成立以来,在部人事教育司的领导下,在有关司局和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工作。从2005年7月至2006年12月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围绕“两个目标”,坚持做到了“两手抓”。一方面,围绕建立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抓鉴定前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围绕拓展民政职业体系,抓民政新职业的论证开发。通过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围绕建立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狠抓鉴定前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

劳动保障部批准我部开展民政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迈出了关键而可喜的第一步,但万里长征刚刚起步。由于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一切需要从头抓起,从零开始,特别是需要先从编制标准、制定教材、开发题库、组建考评队伍、设立鉴定机构等基础环节抓起,逐步建立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为启动鉴定打下坚实基础,时间紧,任务艰巨而繁重。一年半以来,围绕着建立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这一目标,我们加快工作进程,完成的主要

工作有:

1.制定国家职业标准,使培训鉴定有据可依

职业标准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核心,是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关键。劳动保障部批准的首批民政特有职业共8个,涉及假肢、殡葬领域,分别是殡仪服务员、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假肢师、矫形器师。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从2005年8月开始,到2006年2月结束,历时7个月,其间经过了收集资料、调查研究、草拟初稿、征求意见、专家初审、会审、终审等阶段,最后形成定稿报劳动保障部。2006年3月,这8个国家职业标准由劳动保障部、民政部共同发布实施(劳社厅发 2006 8号文件)。这是多年来民政行业制定的第一批国家职业标准,是民政系统推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一项重大成果,它的制定发布为今后的鉴定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组织开发培训教材,使鉴定培训内容逐步规范

这项工作于2006年3月启动,书稿已在年底前正式出版发行。全套教材共8本,总字数约300万。为了体现教材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实用性,确保质量,在教材的编写、审查过程中,我们力争把民政系统殡葬、假肢领域的人才吸收

进来,博采众家之长。参与编审的既有教学、培训、科研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又有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线工作者。此外,书稿还广泛征求了殡葬、假肢从业人员、民政部业务主管的意见。教材的编写完成,使下一步的考评人员培训、鉴定师资培训、鉴定培训有章可循,为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 …… 此处隐藏:2853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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