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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活第一轮复习教案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4-26
导读: 政 治 生 活 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 【单元特征】 本单元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主观的基础上,主要介绍我国的国家性质、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以及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内容、行为准则和主要方式等。从知识的内在联系看,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政 治 生 活

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

【单元特征】

本单元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主观的基础上,主要介绍我国的国家性质、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以及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内容、行为准则和主要方式等。从知识的内在联系看,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决定了我国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决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了我国必须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决定了我国的对外活动及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因此本单元是全书的统领

【知识网络】

【考点扫描】

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了解国家的含义及根本属性

(1)从本质上讲,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

(2)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不是唯一属性,社会属性不能掩盖其阶级性) ...................

2.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领导阶级:工人阶级 阶级基础:工农联盟 根本标志:工人阶级的领导 3.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特点

(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4、理解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1)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民主主体和民主权利的范围具有广泛性。 ....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2)我国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①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注意:民主的阶级性

理解国家、民主等政治现象的关键在于牢牢地把握其阶级性的本质属性,即明确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和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都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世界上不存在超阶级(全民、永恒、完全、绝对)的国家和民主。

5.理解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被写入我国宪法;

(2)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主要体现为“两个只有”),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只有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了新的要求:①扩大社会主义民主;②实行依法治国;③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④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⑤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

6. 理解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不可非法剥夺的;公民的义务也是法定的、庄严......

的、不容推卸的。我们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为基础和准则的。

1)政治权利和自由

含义: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

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内容: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①含义: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

注意:这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即人大代表。而非其

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领导人,也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员。

②地位: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③法律资格:A、年满十八周岁;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C、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思考:下列人物有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A、违法犯罪的人B、美籍华人C、中国驻联合国大使

(2)政治自由

①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②地位: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③如何行使: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任何政治权利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是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

(3)监督权

①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②含义: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③基本方式: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等。

④监督对象: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原因: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原因: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原因: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原因:是保卫祖国的需要。

7. 说明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表现:

①公民在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注意:

①包括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这里的“平等”是司.法上的平等,而不是立法上的平等。 ...

②平等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不是说享有相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平等不是相等、同样、相同。

③“平等”意味着反对一切特权。

④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

(2)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能确保权利的实现。

具体要求: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我们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注意:关于“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认识误区: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①在我国,国家与公 …… 此处隐藏:2670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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