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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洙源先生唯识学讲义(1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7-11
导读: 问:第六缘一百法时,皆熏本质种否?答:若缘无为并不相应行及心所中一分假者,皆不熏本质种实者即熏。以缘假法时,但是独影境故,亦不熏相分种,其能缘见分种即熏。若第七识缘第八见分熏种者,但熏见质二种,定不

问:第六缘一百法时,皆熏本质种否?答:若缘无为并不相应行及心所中一分假者,皆不熏本质种实者即熏。以缘假法时,但是独影境故,亦不熏相分种,其能缘见分种即熏。若第七识缘第八见分熏种者,但熏见质二种,定不熏相分种。其中间相分,但从两头合起,仍通三性。一半从本质上起者,是无覆性;一半从能缘见分上生者,是有覆性。 第八所缘

问:第八行相所缘云何?答:第八缘三类境。何谓三类境?谓种子根身器世间,是谓三类境。 一、种子

何为种子?答:第八自证分上一分生现行之功能谓之种子。问:种子义。答:能生义边名之为种。如谷麦子能生芽茎名为种子。此亦能尔。能生现行,故亦名种。从喻得名也。

难曰:因中见分,不向内缘。见缘种者,种依自证。岂非内缘也?答:但缘种子不缘自证。

问:如何能得恁么自在。答:如鹅饮乳。水乳既和,但饮其乳,不受其水。功能如是,有分限故。

难云:虽如此,仍向里缘。何得能免内缘之失?答:见所缘者,皆相分摄。相不是内,属外分故。征云:曾奈依自证何?答:所依自证,固是内分。能依相分,不名为内。

难曰:相见俱依自证而起。相既属外,见应亦外也。如蜗牛二角,皆依头生,二角相望,何偏外?答:此内外者,非如隔壁之内外也,但约义理之内外也。见为心分,义说为内,相为境分,义说为外,称实非外。

问:是外何过:答:心外有法。理乖唯识,成外道见。 二、根身

问:何名根身?答:有根之身,名为根身。身者,诸大造等合聚名身,或依止名身,即一形之总称。 三、器世间

何为器世间?有情所依世界如器,名器世间。 缘三类境之差别

问:第八缘此三类境时,有差别否?答:第八有执受二义,而执受又各具二义。 执二义者:

(一)摄义,摄为自体。(二)持义,持令不散。 受二义者:

(一)领义,领以为境。 (二)觉义,能生觉受。

八缘种时,具执二义。摄为自体,持令不坏。具受一义领以为境。 八缘根身,四义具足:一、摄为自体同无记性故。二、持令不散。第八能任持此身令不烂坏。三、领以为境。此根身是第八亲相分。四、令生觉受。安危共同。若第八危五根危,第八安五根安。

若器世间,只具受二义中。领以为境一义,无摄为自体,持令不散令生觉受三义。问:何以器界不似根身第八亲执受?答:以与第八远故。所以不摄为自体又器界损时。第八亦不随彼安危共同,所以不执受。若发毛爪齿胱膀宿水等,虽近已同外器摄,所以第八亦不执受。

四句分别:

(一)持而不缘,即无漏种。 (二)缘而不持,即器界现行。 (三)俱句,即内身根尘。 (四)俱非,即前七现行。 第八不缘

问:第八何不缘前七现行?答:有多过故不缘。若变影缘,即第八犯缘假过;若亲缘,即犯唯识义不成过,亲取他心故。又若变影,即有情界增过,以变起前七现行故。变有两种,第七等又以心法要种子而生。今异熟第八微劣,设缘得前七,亦不能熏种,故不缘也。 问:第八何不缘长等?答:是假故不缘。

问:无为是实。第八何故不缘?答:若实无为,因位不 证;若假无为,又非彼境。 第八定缘何法

问:本识定缘何法?答:唯缘实法,不缘假法。慈恩问云:本识岂不缘极略等四色?答:以假故不缘,如不相应法。对法论云:极略极迥,但是第六意识可析为极微故。第八不缘受所引色中若定道共色,即此不缘。唯以现行思为体故。遍计所起色,唯是镜像水月。此亦不缘,唯第六识遍计起故。又定所生色中,如十一切处观,亦不缘假想色故。故此论文,但缘识色,不缘假故。第八所缘必有用故。彼无实用,第八不缘。然诸法体,略有二种:一者有法,二者无法。第八何故不缘无法。此任运缘,非分别故,无筹度故,后得智等有筹度故。诸六识等,有分别故。由此

故知第八识体不缘我也。第八识变,变必有用。故不缘无用,无用故不缘。我等以无体用故,于有法中,略有二种:一者有为,二者无为。何故此识不缘无为?若实无为,因未证故;若假无为,无体用故。皆不得缘。 假实分别

假实分别者,因中第八见分,定不缘假;唯因缘变故。因缘变具二义:一任运义,二种子义。为境从种生识,任运缘名因缘变。今第八所缘境,定以见分别种生,是因缘变。

问:第八与前五皆因缘变。何故前五缘境有本质,第八俾无?答:前五非根本识,缘境即须藉本质。今第八是根本识,故不假本质。忽若离自三境外,更有法与第八为质者,即心外有法。然第八若望缘定果色及他人浮尘根异界器,即有本质不遮。故知第八缘三境,唯实非假。 问:识中无漏种子,具此三义否?答:一切有漏种子,即具三义。若是无漏种子,不随第八成无记;唯是善性,即第八不领为境,以相违故。不妨持而不缘,三义中但具一义。

问:若不领以为境,应是心外有法。答:持令不散,不离识故。亦是唯识。

问:无漏种子,既不离识,中有如何不缘?答:具三义故,所以不缘。 (一)能对治故,即无漏。然对治有污法,亦能破坏有漏法。 (二)体性异故。以第八唯无记无漏种唯善性。

(三)不相顺故。以无漏种子不顺有漏第八识故,无漏善性不顺无记性故,所以不缘。

问:无漏种子是相分否?答:有二:一云第八不缘,非是相分摄;二云亦是相分,因虽不缘,是果中之相分流类故。

问:种子与自证分既不离第八见分,如何不缘自证分?答:种子虽与自证不相离。若见分缘时,但缘种子,不缘自证分。若缘自证分,即犯因中内缘过。喻如水中咸味,色里胶青。 自变共变

本识变似根身器世间,为是自变,为是共变。答此有四句: (一)共中共变。 (二)共中不共变。 (三)不共中不共变。 (四)不共中共变。

论曰:所言处者,谓异熟识由共相种成熟力故。变似色等器世间相,即外大种及所造色。

疏云:此义意言由自种子为因缘故,本识变为器世间相,唯外非情。此即能造及所造色在外处故。言外大种,非心外法。且诸种子总有二种: (一)是共相。 (二)不共相。

何为共相?多人所感故。虽知人人所变各别名为唯识;然有相似共受用义,说名共相,实非自变他能用之。若能用者,此即名缘心外法故。然彼此总为增上缘,今多人同共受用名共。如山河等。

不共相者,若唯识理,唯自心变,名不共相。一切皆是他变,是他物,自不能用,亦名不共相。然今且约自身能用,他不得用,名为不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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