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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6)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30
导读: (六)其他违反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行为。 第二节 违反财务、资产和投资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十条 在会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责令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

(六)其他违反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行为。

第二节 违反财务、资产和投资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十条 在会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责令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

(一)不依法设臵会计账簿或私设会计账簿的; (二)未经批准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三)未按规定设臵会计机构、会计岗位和任用会计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情况的;

(五)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的;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的;

(六)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的;

(七)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

(八)其他违反会计工作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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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转移、截留企业收入,私设“小金库”的;

(二)以联营合资、投资其他产业或建立其他经济实体等方式,非法转移利润或资金的;

(三)违反规定对外提供经济担保或未经上级有权审批单位批准而提供超出权限担保的;

(四)隐瞒资产不入账,造成账外资产的; (五)虚报冒领,骗取专项拨款或补贴的; (六)偷逃税款的;

(七)私分、侵占国有资产的;

(八)抽逃资本金或擅自冲减资本金的;

(九)不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随意核销费用,乱挤乱摊成本的;

(十)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账目管理严重混乱的;

(十一)其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 在涉及资金运作的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责令整改,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规定使用、调度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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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越权限或者违反程序授权、批准资金支出的; (三)违规拆借资金的;

(四)因资金管理工作不严,发生贪污、失窃、携款潜逃等事件的;

(五)违反有关规定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从事理财业务的; (六)未及时清理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造成损失的; (七)违反规定出让银行授信额度、为他人代开信用证的; (八)擅自转移银行存款的;

(九)其他违反资金运作规定的行为。

第五十三条 在投资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责令整改,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履行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的;

(二)对投资项目未进行必要、充分可行性研究论证的; (三)越权审批或者擅自立项扩大投资规模和生产经营规模的; (四)未履行规定程序超概算投资的;

(五)对投资项目未进行有效监管,发生损失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六)以个人名义使用企业资金从事投资业务的;

(七)故意将投资业务化整为零分解报批或备案,从而规避监督和审批权限规定的;

(八)在从事投资业务中与有关方恶意串通,造成企业经济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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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的;

(九)违规擅自批准投资业务或以权谋私,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

(十)其他违反投资规定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 违反国家票据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责令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故意使用伪造、变造、虚假的票据的;

(二)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预留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三)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四)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五)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六)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串通,骗取财物的; (七)有其他违反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资产管理工作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责令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或者与外商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向境外投资过程中,将企业资产非法转移到个人或其他企业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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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造成产权界定不清或致使企业经济损失的;

(三)干预或者操纵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造成鉴证结果不实的;

(四)违反规定低价出售、低价折股、无偿处臵国有资产或企业资产的;

(五)在企业资产租赁或者承包经营中,以不合理低价出租或者发包的;

(六)未按规定做好债权性资产管理,以致呆坏账发生,造成资产损失的;

(七)未按规定切实履行存货管理职责,造成物资闲臵积压并发生实质性损失的;

(八)未按规定切实履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流失的; …… 此处隐藏:319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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