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预防职务犯罪讲义终稿(3)
为什么就不能?”于是,他(她)们便开始“效仿”。刘坚一案中,就是其觉得“你们能花公款,我为什么不能?”在这样的心态影响下,刘坚开始频频用公款购物,而且每次都能以“礼品”之名在公司财务账上报销。
三、刑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1、 贪污罪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解析:1、立案追诉标准:个人贪污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五千,贪污救灾、扶贫、抢险等特殊资金或者贪污情节(手段)恶劣的。2、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行政管理工作),以国家工作人员论。3、公共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
11
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4、共犯: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采用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依照主犯定罪)。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解析:个人贪污数额:在共同贪污案件中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
12
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按个人实际分得数额认定,对于从犯,以共同贪污数额定罪,根据犯罪可依照刑法27条规定减轻。
2、挪用公款罪
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从重处罚。
解析:1、追诉标准:非法活动或特殊款物(5000元);营利活动(1万元);三月未还(1万元)2、主观目的(区别贪污罪):归个人使用(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个人绝对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人使用,谋取个人利益)。3、转化:挪用公款后潜逃或者采取平账手段掩饰的,贪污罪;借挪用公款索贿受贿或挪用公款进行的非法行为构成其他犯罪,数罪并罚。4、共犯:使用人同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共犯处罚。 3、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13
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解析:1、立案追诉:个人受贿5000元以上;个人受贿<5000(造成国家社会利益重大损失;故意刁难要挟,造成恶劣影响;强行索取财物)。2、利用职务便利:主管、负责、承办某公共事项权利;利用职务上隶属、制约关系;领导关系。3、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论正当与否。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4、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便利:不具有隶属、主管关系,但是有工作联系。5、不正当利益:违法、违规,违章、违背政策。6、处罚:参照贪污罪。
4、职务侵占罪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解析:1、立案标准:河北省数额较大的标准为1万元。2、利用职务便利:主管、负责、承办某事项权利;利用职务上隶属、制约关系;领导关系。3、犯罪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
5、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
14
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解析:滥用职权立案追诉标准:(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
15
…… 此处隐藏:1159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相关推荐:
- [法律文档]苏教版七年级语文下册第五单元教学设计
- [法律文档]向市委巡视组进点汇报材料
- [法律文档]绵阳市2018年高三物理上学期第二次月考
- [法律文档]浅析如何解决当代中国“新三座大山”的
- [法律文档]延安北过境线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
- [法律文档]激活生成元素让数学课堂充满生机
- [法律文档]2014年春学期九年级5月教学质量检测语
- [法律文档]放射科标准及各项计1
- [法律文档]2012年广州化学中考试题和答案(原版)
- [法律文档]地球物理勘查规范
- [法律文档]《1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目录
- [法律文档]2018年宁波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
- [法律文档]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 [法律文档]2014新版外研社九年级英语上册课文(完
- [法律文档]《阅微草堂笔记》部分篇目赏析
- [法律文档]尔雅军事理论2018课后答案(南开版)
- [法律文档]储竣-13827 黑娃山沟大开挖穿越说明书
- [法律文档]《产品设计》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
- [法律文档]电动吊篮专项施工方案 - 图文
- [法律文档]实木地板和复合地板的比较
- 探析如何提高电力系统中PLC的可靠性
- 用Excel函数快速实现体能测试成绩统计
- 教师招聘考试重点分析:班主任工作常识
- 高三历史选修一《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 2013年中山市部分职位(工种)人力资源视
- 2015年中国水溶性蛋白市场年度调研报告
- 原地踏步走与立定教学设计
- 何家弘法律英语课件_第十二课
- 海信冰箱经销商大会——齐俊强副总经理
- 犯罪心理学讲座
- 初中英语作文病句和错句修改范例
- 虚拟化群集部署计划及操作流程
- 焊接板式塔顶冷凝器设计
- 浅析语文教学中
- 结构力学——6位移法
- 天正建筑CAD制图技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7号——注册
- 赢在企业文化展厅设计的起跑线上
- 2013版物理一轮精品复习学案:实验6
- 直隶总督署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