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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复习题 - 图文(6)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4-13
导读: 【提示】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2)个人缴付年金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500-9300×4%=500-372=128(元);每月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5300-800-500+128-3500)×3%-0=18.

【提示】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2)个人缴付年金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500-9300×4%=500-372=128(元);每月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5300-800-500+128-3500)×3%-0=18.84(元);上半年工资收入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8.84×6=113.04(元)。

(3)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48000÷12=4000(元),适用10%的税率,105的速算扣除数;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0×10%-105=4695(元)。

(4)转租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月应纳营业税=4000×3%×50%=60(元);月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60×(7%+3%)=6(元);5月转租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66-2000-800-800)×10%=33.4(元)。

增值税:免征(月资金没超过3万),附加税:无(因为没有流转税) 水利基金:无(月租金没超过10万),房产税:2000*4%=80元 土地使用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印花税:免 个人所得税:

补充:个人出租不动产

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产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增值税分两种情形:

1、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至201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城建税(市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缴纳增值税额的7%、3%和2%计算缴纳。

(三)水利基金按照租金收入的万分之六计算缴纳。至2017年12月31

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本数)的,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四)房产税分两种情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五)土地使用税分两种情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市区一等土地12元/㎡,二等土地10元/㎡,三等土地8元/㎡,四等土地6元/㎡)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印花税分两种情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

(七)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在出租房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此外,还准予扣除能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房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减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我国公民张先生为国内某企业高级技术人员,2014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8400元。

(2)3月转让2011年购买的三居室精装修房屋一套,售价230万元,转让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13.8万元。该套房屋的购进价为100万元,购房过程中支

付的相关税费为3万元。所有税费支出均取得合法凭证。

(3)6月因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某重大经济案件,获得公安部门奖金2万元,已取得公安部门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

(4)9月在参加某商场组织的有奖销售活动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30000元。将其中的10000元通过市教育局用于公益性捐赠。

(5)10月将自有的一项非职务专利技术提供给境外某公司使用,一次性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0000元,该项收入已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78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1~12月工薪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从公安部门获得的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税收限额。

(6)计算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9年考题改编)

【答案及解析】

(1)1~12月工资薪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400-3500)×20%-555]×12=5100(元)。

(2)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300000-138000-1000000-30000)×20%=226400(元)。

(3)因协助调查而从公安部门获得的奖金属于免税范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

(4)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限额=30000×30%=9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0-9000)×20%=4200(元)。

(5)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税收限额=60000×(1-20%)×20%=9600(元)。

(6)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600-7800=1800(元)。

四、中国公民张某自2008年起任国内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2012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

(1)1月取得任职公司支付的工资7500元,另取得地区津贴1600元,差旅费津贴1500元。

(2)公司于2010年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0年1月11日张先生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10000份(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格为每份6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68元。公司规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是2012年2月10日至9月10日。张某于2012年2月13日对4000份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9.6元。

(3)5月份取得财政部发行国债的利息1200元,取得2011年某省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560元,取得某国内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750元。

(4)7月9日张某对剩余的股票期权全部实施行权,当日股票收盘价10.8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要求(1)至要求(4)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

(1)计算1月份张某取得工资、津贴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2月份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5月份张某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7月份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13年考题改编)

【答案及解析】

(1)1月份张某取得工资、津贴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500+1600-3500)×20%-555=565(元)。

(2)查找适用税率:4000×(9.6-6)÷12=1200(元),适用税率3%;2月份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3%×12=432(元)。

(3)5月份张某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50×20%=150(元)。

(4)2月1次行权所得额=4000×(9.6-6)=14400(元);7月2次行权所得额=6000×(10.8-6)=28800(元);2次行权的平均月收益水平=(14400+28800)

÷12=36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7月实施股票期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600×10%-105)×12-432=2628(元)。

五、中国公民王某是一家企业的员工,2012年度收入情况如下:①1—12月每月取得工资、薪金15000元;②5月一次取得稿酬收入8000元;③6月一次取得翻译收入30000元;④7月一次取得审稿收入3500元;⑤8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655元。

要求:计算王某 …… 此处隐藏:1949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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