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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简述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9-04
导读: 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简述 一、《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的颁布、 实施对食品小作坊监管的重大意义填补了现有法律空白、消除了监管盲区 ①明确了食品小作坊的含义和监管职责 ②确立了目录秋理、核准制度、暂停报 告、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为核心的监管 机制 Gene

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简述

一、《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的颁布、 实施对食品小作坊监管的重大意义填补了现有法律空白、消除了监管盲区

①明确了食品小作坊的含义和监管职责 ②确立了目录秋理、核准制度、暂停报 告、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为核心的监管 机制©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二、小作坊定义、质监部门监管职责界定 食品小作坊的定义: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设备 和工艺简单,不具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 参考材料: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 两个国家标准。 质监部门的监管职责界定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 法律法规 参考材料: 1、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对A类、F类的有关规定; 2、中编办《关于明确中央厨房和甜品站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问题的通 知》(中央编办[2011]3号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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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作坊目录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对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品种目录管理。 1、品种目录的制定、发布程序 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调研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人民政府批准 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制定目录的原则 报同级

优先列入传统性、区域性的食品。3、现阶段目录制定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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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作坊核准制度 条例第45条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需要取得的前置许可。 包括小作坊生产核准证、工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

条例第46条生产核准受理部门 基本的核准程序 证书有效期限

条例第47条是对小作坊核准变更及期满续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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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作坊必须持续符合的法定条件

证照要求生产核准证书 工商营业执照

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

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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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作坊必须持续符合的法定条件产品标准要求小作坊可以执行的食品标准:国家标准: 卫生部制定并公布。 地方标准: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企业标准: 企业自行制定的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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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作坊必须持续符合的法定条件制度 记录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记 录制度 出厂检验制度 销售台帐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 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 销售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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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作坊必须持续符合的法定条件环境场所要求 生产场所周围一定距离内没有污染源,保证不受污染源污染; 加工场所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加工场所与生活区应隔离; 加工场所地面、墙面要平整,应采用水泥或者瓷砖等硬质材料;墙壁应有不低 于1.5米的墙裙;户内窗台应便于清洗;房屋顶部建造应防漏雨,防止灰尘积、 碎片脱落。

生产场所应清洁、干净、通风。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场所和周围区域内害虫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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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作坊必须持续符合的法定条件设备设施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 设备设施要定期维护

设备布局和工工艺流程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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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作坊必须持续符合的法定条件

原辅材料和添加剂要求

人员

使用的原辅材料和食品添 加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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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作坊必须持续符合的法定条件 食品标签 小作坊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 应当有食品标签。 食品标签应标示的内容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黑龙 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标识 管理规定》、GB7718等法律、法

停产报告

暂停超过三个月 的,报告登记。 重新恢复生产的 ,对其生产条件 进行核查,符合 法定条件的恢复 生产。

牌匾在生产经营场 所门前显著位 置悬挂牌匾。

其他要求

规、强制性标准及产品确定的执行标准进行明确

核准通则及核 准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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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监部门履行小作坊监管职责,有权 采取的措施1、现场检查;

2、抽样检验;

3、查阅、复制;4、查封、扣押相关物品;

5、查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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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小作坊违法行为表现形式 生产资质违法 食品质量违法 食品标识违法

生产管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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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小作坊违法行为表现形式

生产资质违法行为 未经生产核准擅自开办小作坊的违法行为;

未依法申请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行为; 委托生产时,委托方或者受委托方不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 未履行暂停生产报告登记义务,或者未经核查恢复生产的的违 法行为; 生产加工未列入目录的食品品种的违法行为;

超出生产核准范围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七、小作坊违法行为表现形式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作为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以有毒有害的动植物和微生物作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的油脂或者废弃食用油脂作为原料加 工制作食用油脂以及以此类油脂作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使用食品添加剂超过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范围和用量的违法行为;

生产经营本省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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