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精品文档 > 高等教育 >

2012版法规精简读本 - 图文(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9-26
导读: (二)地役权的设立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变动 需役地

(二)地役权的设立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变动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4

1Z30104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一、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行为的生效。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物权变动的基础往往是合同关系,如买卖合同导致物权的转让。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Z301051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债务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务人所负担的应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1Z301052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债的发生根据主要包括如下几种: 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等 1、合同

2.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 3.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4、侵权行为

1Z301053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一、施工合同债 二、买卖合同债 三、侵权之债

在侵权之债中,最常见的是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产生的侵权。如施工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可能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侵权。此时,居民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是债务人。

1Z301060知识产权制度

1Z30106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

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其中,前三类权利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主体,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主要是这三种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具有如下特征:1.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 1Z30106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 一、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概念 (二)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专利权保护的最主要对象。 (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新增)

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

5

2012版法规精简读本 - 图文(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dang/604102.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