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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元素水溶肥测定方法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7-30
导读: 1、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与NY 1107-2006的主要差异是: ——增加产品类型: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和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型); ——增加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大量元素要求;修订最低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4.0%或40 g/L要求; ——增加中量元素型技术指

1、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与NY 1107-2006的主要差异是: ——增加产品类型: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和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型); ——增加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大量元素要求;修订最低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4.0%或40 g/L要求; ——增加中量元素型技术指标,中量元素含量指标为≥1.0%或10 g/L; ——微量元素含量指标修订为0.2%~3.0%或2 g/L~30 g/L,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

申请产品企业标准备案号的主要流程如下:

1、先根据产品,查查有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2、查出结果若有列之一情况的,需要编制产品的企业标准: ——该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的;

——该产品高(或严格)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但企业有制定企业标准要求的;

3、编制产品的企业标准(初稿)。 4、送检产品。

5、根据产品检验报告和其它情况,组织人员对企业标准(初稿)进行修改形成企业标准送审稿。

6、组织专家对企业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并做好会议记要和审查结论。 7、整理好将上述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后,向企业标准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9.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检测项目:总氮、有效磷、钾、铜、铁、锰、锌、硼、钼、 pH 、水不溶物、水分、密度、汞、砷、镉、铅、铬。 NY 1107-2006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本标准规定了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不适用于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肥料产品,如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以及仅由化学方法制成的肥料。

9.1 总氮的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 NY 1107-2006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 0.30 %,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 0.50 %。在碱性介质中用定氮合金将硝酸根还原,直接蒸馏出氨;或在酸性介质中还原硝酸盐成铵盐,在混合催化剂存在下,用浓硫酸消化,将有机态氮或酰胺态氮转化为铵盐,从碱性溶液中蒸馏氨。将氨吸收在过量硫酸溶液中,在甲基红-亚甲基蓝混合指示剂存在下,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返滴定,计算试样中总氮含量。

9.2 有效磷的测定 磷钼酸喹啉重量法 NY 1107-2006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 0.30 %,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 0.50 %。在酸性介质中和喹钼柠酮试剂生成黄色磷钼酸喹啉沉淀,过滤、洗涤、干燥、称重,测定沉淀质量。

9.3 钾含量的测定 四苯硼酸钾重量法 NY 1107-2006 ,钾含量 <10.0% 时,平行测定允许差值≤ 0.20 %,不同实验室测定允许差值≤ 0.40 %;钾含量 10.0 %~ 20.0 %时,平行测定允许差值≤ 0.30 %,不同实验室测定允许差值≤ 0.60 %;钾含量 >20.0 %时,平行测定允许差值≤ 0.40 %,不同实验室测定允许差值≤ 0.80 %。在弱碱性介质中,以四苯硼酸钠溶液沉淀试样溶液中的钾离子,用四苯硼酸钾重量法测定钾含量。

1、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与NY 1107-2006的主要差异是: ——增加产品类型: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和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型); ——增加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大量元素要求;修订最低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4.0%或40 g/L要求; ——增加中量元素型技术指标,中量元素含量指标为≥1.0%或10 g/L; ——微量元素含量指标修订为0.2%~3.0%或2 g/L~30 g/L,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

9.4 铜、铁、锰、锌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420 ,平行结果测定的相对相差≤ 10 %,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相对相差≤ 30 %。试样加水溶解,在微酸性介质中,在相应的特征波长下,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其吸光度,并计算其含量。

9.5 硼的测定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ICP-AES 法) 仲裁法 GB/T 17420 ,硼含量 <10 %时,平行结果测定的相对相差≤ 10 %,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相对相差≤ 30 %;硼含量 ≥ 10 %时,平行结果测定的相对相差≤ 5 %,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相对相差≤ 15 %。试样加水溶解,用 ICP-AES 法测得硼的辐射强度,得出硼的质量浓度,计算硼含量。

9.6 钼的测定 硫氰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17420 ,钼含量在 0.200 %~ 0.600 %时,平行测定的绝对差值≤ 0.04 %;钼含量 >0.600 %,平行测定的绝对差值≤ 0.08 %。试样加水溶解后,在微酸性介质中,用氯化亚锡将试样中的钼还原,并与硫氰酸根离子生成橙红色配合物,在 460nm 处测定其吸光度,计算钼含量。

9.7 pH 的测定 pH 酸度计法 GB/T 17420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 0.20 。试样加水溶解后,用 pH 酸度计测定稀释液中的 pH 值。

9.8 水不溶物含量的测定 NY/T 1115-2006 《水溶肥料中水不溶物含量的测定》,水不溶物含量≤ 2.0 %时,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 0.30 %;水不溶物含量 >2.0 %时,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 0.40 %。试样加水溶解后用 1 号玻璃坩埚式过滤器过滤,干燥、称量,计算不溶性残渣的含量。

9.9 水分的测定(仅对固体肥料) 按 GB/T 8576 真空烘箱法

9.10 密度的测定 NY/T 887-2004 《液体肥料密度的测定》,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 ≤ 0.03g/L 。

9.11 砷、汞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 NY 1110-2006 《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及其含量测定》,平行测定结果相对相差应符合下表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大量元素含量% ≥50.0微量元含量% ≥0.2 ~3水不溶物含量%≤5.0PH(1::250倍稀释)3.0 ~9.0水分%≤3.0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大量元素含量g/L ≥500微量元含量g/L ≥2 ~30水不溶物含量g/L≤50PH(1::250倍稀释)3.0 ~9.0

1、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与NY 1107-2006的主要差异是: ——增加产品类型: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和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型); ——增加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大量元素要求;修订最低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4.0%或40 g/L要求; ——增加中量元素型技术指标,中量元素含量指标为≥1.0%或10 g/L; ——微量元素含量指标修订为0.2%~3.0%或2 g/L~30 g/L,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

1、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与 NY 1107-2006 的主要差异是: ——增加产品类型: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和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型); ——增加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大量元素要求;修订最低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 4.0%或 40 g/L 要求; ——增加中量元素型技术指标,中量元素含量指标为≥1.0%或 10 g/L; ——微量元素含量指标修订为 0.2%~3.0%或 2 g/L~30 g/L,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增加

钼元素含量 不高于 0.5%或 5 g/L; ——pH 值由 3.0~7.0 修订为 3.0~9.0; ——增加质量证明书的载明内容要求; ——修订单一大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要求;设定单一中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要求; ——增加硫、氯、钠元素含量和 pH 值的标明值的要求; ——增加固体产品销售包装和分量包装净含量要求; ——剔除原标准检验方法附录部分。 目前的登记技术指标见表 1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型)和表 2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 产品登记技术指标,参见《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1107-2010 和《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 求》NY1110-2010。 表 1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型)产品登记技术指标 项 大量元素含量 a 中量元素含量 b 水不溶物 …… 此处隐藏:2732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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