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文库大全 > 资格考试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资料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9-09
导读: 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资料 (一)一般要求 1、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表样见附件)及相应附件资料;附件资料按本意见规定的顺序进行装订。书面申

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资料

(一)一般要求

1、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表样见附件)及相应附件资料;附件资料按本意见规定的顺序进行装订。书面申请资料含《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电力、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3、资质申请资料初次接受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备查。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资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需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4、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逐页编写页码,建议采用软封底、封面胶装。

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5、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二)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标准》规定的技术负责人应提供与申报资质相关的个人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臵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资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10、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

(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

(3)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

(4)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

(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

(6)企业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见附件);

(7)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11、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参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设部 建

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市[2006]40号)、《<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建设部 建办市[2006]68号)、《湖北省建筑智能化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管理实施办法》(鄂建[2008]19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料。

(三)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除提供职称证、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外,还应提供反映其个人专业的业绩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四)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参加工程投标企业提供);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能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五)已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资料应按首次申请资质的要求办理;申请除最低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还应提供本意见“二、申请资料”中第“(四)工程业绩资料”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

意见》的通知

鄂建[2008]12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规范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主席令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设部 建市[2007]24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

为规范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主席令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第159号,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 建建[2001]82号,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设部 建市[2007]241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设部 建市[2007]7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

(一)许可权限

1、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

(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2)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3)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4)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

(5)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6)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2、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

(1)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3)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

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4)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5)在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及其它省直企业(以下简称省管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6)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三级资质;

(7)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四十二)条界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此处隐藏:2484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资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ku/91535.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