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精品文档 > 高等教育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4-11
导读: 省财政经费支持的,该经费应当主要用于项目规划调研、考察、专家咨询、人员培训、人才引进、制度建设、知识产权申请维护等专用业务费,不作为具体技术研究课题经费,不得用于技术研发的仪器设备、材料等硬件设施购

省财政经费支持的,该经费应当主要用于项目规划调研、考察、专家咨询、人员培训、人才引进、制度建设、知识产权申请维护等专用业务费,不作为具体技术研究课题经费,不得用于技术研发的仪器设备、材料等硬件设施购置。

第十四条 鼓励工程中心建立健全创新激励机制和分配机制,采用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科技成果折股等激励方式,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 工程中心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合法使用知识产权。

第四章 验收与考评

第十六条 工程中心建设期一般为2年,工程中心完成建设任务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省科技厅按《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进行检查评议和验收。提前完成组建任务的工程中心可提前申请验收。

第十七条 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工程中心,经申请同意,可给予不超过1年的建设延长期,期满后仍不能完成建设任务的,取消其工程中心资格。

第十八条 工程中心每年须按要求履行有关统计义务,每年1月底前向省科技厅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工程中心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九条 工程中心实施动态管理。对已组建完成的工程中心的运行情况和建设绩效,省科技厅每3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重点评价其知识产权创造、研发投入、研发队伍建设、研发条件

- 6 -

保障、研发项目、研发管理制度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内容。

第二十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级。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工程中心,限期1年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工程中心资格。

第五章 扶持政策

第二十一条 对考核为优秀或具备创建国家工程中心基础的工程中心,可优先纳入省工程中心建设专项,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工程中心。

第二十二条 作为独立法人的省级工程中心,可视同省级科研机构直接向省科技厅申请科技计划项目,省科技厅在年度科技计划立项时,优先支持工程中心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对产业化导向明确的省级重点以上科研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当建有省级以上工程中心。

第二十三条 鼓励工程中心将可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及成套试验装备加入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程中心优先、优惠使用全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入网仪器设备。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计字?2007?96号)同时废止。

- 7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dang/609102.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