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精品文档 > 高等教育 >

天津市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5-11-07
导读: 天津市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天津市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现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天津市交委《天津市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细则》

天津市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天津市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现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天津市交委《天津市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运工程指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海岸防护、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及支持系统、辅助和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工程,其设立在工地现场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天津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天津港站)负责天津市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应当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承担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的申请和批准

第五条 工地试验室由其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在工程开工前向天津港站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1式1份):

1、验收申请表;

2、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及业务范围(证书副本);

3、试验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授权书,授权书应包含授权业务范围; 4、工地试验室印模(全称)。

5、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工地试验室设备一览表及检定证书复印件; 7、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清单。

上述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也可直接提供彩色扫描件。

第六条 天津港站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颁发《天津市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

第三章 工地试验室管理

第七条 工地试验室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环境状况、管理水平和试验检测用房,具体要求见《天津市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合格标准》。取得《工地试验室合格证》的,其试验检测资料可作为质量评定及交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八条 工地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计量检定规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按照规范标准要求的检测频率和取样规定进行试验检测,其提供的试验检测数据必须客观准确、真实可靠,发挥其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指导施工的作用。

第九条 工地试验室采用的试验检测专用章必须标明母体试验检测单位和工程项目名称两部分内容。

第十条 《天津市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由天津港站负责统一监制,有效期至承接工程结束。

第十一条 工地试验室只能承担本项目部的试验检测工作,不得对外承接试验检测业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天津港站对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 对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地试验室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是否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有无超范围检测;

3、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4、样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5、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校准情况; 6、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7、工地试验室设备和检测人员变化后能否保持原有试验检测工作水平; 8、工地试验室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真实性; 9、依据职责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天津港站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撤销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资格:

1、工地试验室超出批准的试验检测业务范围的;

2、核准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未经批准移作他用的; 3、采用无效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 4、弄虚作假、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测报告的;

5、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十五条 撤销工地试验室检测检测资格的,其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一年内不得设立工地试验室;情节严重的,将降低或撤消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并将不良行为记入行业管理信息档案,作为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年审、降级、注销的依据。

第十六条 试验室检测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天津港站将视情节轻重,暂扣或撤销检测人员证书:

1、不能遵守检测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造成不良影响者; 2、因试验检测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3、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者;

4、冒用试验检测机构名义承接试验检测业务者; 5、以虚假或不正当手段获得检测人员证书者; 6、涂改、转借、出让检测人员证书者。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天津港站投诉或举报违法违规的试验检测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天津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合格标准

一、试验检测机构及试验检测人员要求

1、设立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必须取得交通部《等级证书》,并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项目和参数范围内从事工地试验检测活动;

2、试验检测人员应熟练掌握业务范围内的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和操作,具有法定计量单位的基本知识和出具准确试验报告的能力;

3、工地试验室至少有试验检测人员3以上,负责人必须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 二、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 1、组织与管理结构图; 2、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 3、岗位责任制;

4、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 5、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 6、试验室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7、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8、试验室、养护室环境管理;

9、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 三、仪器设备

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根据现场试验检测项目和按照交通部文件交质监发[2005]547号文《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配置。

四、环境

工地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其检测项目的要求。

1、试验室应设置在结构牢固的房间内,并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试验室面积的大小应和申请的检测项目数量相匹配,遵循仪器设备布局合理、方便试验操作的原则,试验室应干净整洁。

2、室内通风、采光好。

3、试验室要综合考虑供电、排水等措施,有完善消防设施。 4、试验室遗弃的废液等有害物质的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天津市水运工程 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申请表

年 月盖章) 日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 此处隐藏:901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天津市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dang/608509.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