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精品文档 > 高等教育 >

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1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26
导读: ——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对接。本着互惠互补的原则,加强与港澳的协调合作,充分发挥彼此的优势,支持与港澳在城市规划、轨道交通网络、信息网络、能源基础网络、城市供水等方面进行对接。加快建设广深港客运专线,尽

——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对接。本着互惠互补的原则,加强与港澳的协调合作,充分发挥彼此的优势,支持与港澳在城市规划、轨道交通网络、信息网络、能源基础网络、城市供水等方面进行对接。加快建设广深港客运专线,尽快开工建设港珠澳大桥、深圳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和与香港西部通道相衔接的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积极推进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积极推进深港空港合作等项目。支持港口、码头、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支持共同规划实施环珠江口地区的“湾区”重点行动计划。积极开展与港澳海关合作,深化口岸通关业务改革,探索监管结果互认共享机制,加强在打击走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支持广东省与港澳地区人员往来便利化,优化“144小时便利免签证”。

——加强产业合作。全力支持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港澳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向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实现转型升级。同时支持劳动密集企业顺利过渡,并协助港资企业拓展内地市场,以增加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能力。深化落实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力度,做好对港澳的先行先试工作。支持粤港澳合作发展服务业,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物流、高增值服务中心和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地位。坚持上下游错位发展,加强与港澳金融业的合作。支持港澳地区银行人民币业务稳健发展,开展对港澳地区贸易项下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试点。鼓励共同发展国际物流产业、会展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加大开展银行、证券、保险、评估、会计、法律、教育、医疗等领域从业资格互认工作力度,为服务业的发展创造条件。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合作,建立港深、港穗、珠澳创新合作机制。规划建设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后海地区、深港边界区、珠海横琴新区、珠澳跨境合作区等合作区域,作为加强与港澳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合作的载体。鼓励粤港澳三地优势互补,联手参与国际竞争。 ——共建优质生活圈。鼓励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应急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开展合作,为港澳人员到内地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推动专业技能人才培训的合作。完善粤港澳三地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与联防联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合作机制和食品、农产品卫生事件互通协查机制。支持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合作机制。共同建立绿色大珠江三角洲地区优质生活圈。鼓励建立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开展治理环境污染、共建跨境生态保护区、保护水库集水区。支持粤港共同研究合作发展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实施清洁生产等方面的合作,建设具有经济效益的区域能源供应

31

销售网络。确保输港澳农副产品和供水的优质安全。支持粤港澳合作推行清洁能源政策,逐步实现统一采用优于全国其他地区的汽车燃料、船舶燃油与排放标准,力争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量。支持发展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循环经济产业,鼓励粤港澳开展物料回收、循环再用、转废为能的合作,研究废物管理合作模式。

——创新合作方式。加强与港澳协调沟通,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合作。支持粤港澳三地在中央有关部门指导下,扩大就合作事宜进行自主协商的范围。鼓励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与港澳共同编制区域合作规划。完善粤港、粤澳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机制,增强联席会议推动合作的实际效用。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的原则,进一步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学术界、工商界建立多形式的交流合作机制。 (三)提升对台经贸合作水平。

依托珠江三角洲地区现有台资企业,进一步扩大对台经贸合作,拓展合作领域。支持建立多种交流机制,加大协会、商会等民间交流力度,鼓励开展经贸洽谈、合作论坛和商务考察。加强与台湾在经贸、高新技术、先进制造、现代农业、旅游、科技创新、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等领域合作。加强海峡西岸农业合作,推进珠海金湾台湾农民创业园和佛山海峡西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建设。积极为台商创造良好的营商和生活环境,鼓励开办台商子弟学校和建立相关的医疗、工伤保险机制。鼓励粤东地区利用地缘、人文相通的优势,发展对台贸易,提升对台经贸合作水平。 (四)深化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

将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纳入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继续深化合作,促进东中西部地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加强指导协调,不断完善合作机制和合作规划,创新合作模式,探索设立合作项目专责小组等方式,确保合作取得实效。促进资金、技术、人才、信息、资源等要素的便捷流动,推进产业区域合作。加快省际通道建设,构筑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核心向周边地区辐射的综合交通网络。继续实施以“西电东送”为重点的能源合作,完善输电网络建设。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加强保护水源和污染防治的合作。开展科技、人才、知识产权保护、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建设区域技术、人力资源、无障碍旅游区等合作平台。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合作。主动消除行政壁垒,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维权联动机制和检测结果互认制度,支持加快形成公平开放、规范统一的大市场。 (五)加强与东盟等国际经济区域的合作。

32

开展与国际经济区域和新兴市场多层次、多方式、多领域的合作,构建多元化的国际经贸合作格局。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下,支持与东盟国家有关机构建立对话协调机制和友好省州、城市关系,鼓励开展民间对话交流,举行经贸洽谈会,扩大文化交流。支持与新加坡等东盟先进国家加强经济、技术、园区管理、人才培训等多方面的合作。鼓励资金技术优势企业到东盟国家开展资源开发、产品营销、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种植加工和水产品养殖加工等方面的合作,鼓励优势产业向东盟国家发展,扩大对东盟的进出口贸易。鼓励与东盟开展旅游合作,建立旅游便利签证合作机制。扩大与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在经济、技术、人才、贸易等方面的合作,大力开拓印度、俄罗斯、巴西和中东地区等新兴市场,加强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南美、非洲各国的经贸合作,开创多元化的国际经贸合作局面。充分利用中国(广州)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广州)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深圳)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广东国际咨询会、友好省州及城市等合作平台,推动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与交流。 十二、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要充分认识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规划实施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广东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有关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要按照本规划纲要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抓紧推进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要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实化措施,为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在规划纲要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二)加强统筹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指导。要依据本规划纲要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 …… 此处隐藏:1505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1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dang/606292.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