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行业范文 >

2012年电大法律文书01任务犯罪嫌疑人刘XX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29
导读: 论述题 一、论述题(共 1 道试题,共 100 分。)制作一份起诉书:犯罪嫌疑人刘XX,男,XX省XX县人,26岁,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刘XX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来经人介绍于1997年4月到XX市XX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在该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 XX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论述题 一、论述题(共 1 道试题,共 100 分。)制作一份起诉书:犯罪嫌疑人刘XX,男,XX省XX县人,26岁,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刘XX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来经人介绍于1997年4月到XX市XX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在该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

XX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检刑诉字[2005] XX号

被告人刘XX,男,19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XX省XX县人,XX市XX公司职工,家住XXXXX,暂住XX市XX公司平房3排13号。1998年8月,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行政警告处分;1999年9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8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2005年5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被害人许XX,XX市XX公司经理。

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5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现查明:

2005年2月,被告人刘XX因为在XX公司工作期间有偷摸的行为而未能发到1997年度的奖金,遂对XX公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05年5月10日,被告人刘XX上班后,到公司木工房找朱XX谎称要修理桌椅借来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被告人刘XX到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杀人。下午1时30分许,被告人刘XX趁许XX在3楼333房间午休之际,借故支开同在333房间休息的经理秘书侯XX,并将房门反锁,取出随身携带的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猛击许XX头部二、三十下,后又对许XX的面部、颈部、胸部

论述题 一、论述题(共 1 道试题,共 100 分。)制作一份起诉书:犯罪嫌疑人刘XX,男,XX省XX县人,26岁,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刘XX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来经人介绍于1997年4月到XX市XX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在该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

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十余下,造成许XX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胸部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案发后当日,被告人刘XX在逃逸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作案工具羊角锤、木工凿; 2、证人朱XX、侯XX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刘XX的供述;4、现场勘查笔录;

5、法医鉴定结论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报复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 XXX

书记员 XXX

2005年6月XX日

(院印)

附:1、被告人刘XX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2、本案证据目录及证人名单。

3、本案卷宗贰册。

2012年电大法律文书01任务犯罪嫌疑人刘XX.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fanwen/198455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